中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文件
中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行政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中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已经省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9年4月30日
中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的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根据《省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省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改进调查研究
1.突出调研主题。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市场监管重点任务,明确1-2个重点课题,开展深度调研。省局领导到基层调研,不安排与主题和职责分工无关的活动。
2.减少陪同人员。省局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省局处室(单位)陪同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市、县局陪同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省局分管领导到基层调研,省局处室(单位)陪同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市、县局陪同负责同志各1人。陪同的省局处室(单位)和市、县局负责同志一律不带随员,各调研点除陪同人员和1名介绍情况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到现场。车辆一般不超过3辆。省局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一般随员1人,市局对应科(处)室负责人1人陪同,市级局领导同志可不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省局领导到基层调研,市、县局陪同人员一律在调研点等候、不到边界迎送。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欢迎横幅,电子屏幕不显示欢迎标语,不摆花草,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接受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印制接待手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纪律。除工作确实需要外,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调研人员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在补助标准范围内缴纳餐费和市内交通费。
改进调研方式。要深入一线、企业、群众,全面了解情况,杜绝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式调研。既到工作有亮点的地方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帮助基层想办法、解难题。各调研点现场要真实,不得“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提倡蹲点式、解剖麻雀式调研和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的随机调研。省局领导、各处室(单位)调研主题和调研计划由综合规划处统筹安排。一般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点、一条线路调研。
注重调研实效。要把精力更多放在指导工作、解决基层难题上,调研中既讲成绩、也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深层次问题,认真研究措施,向省局党组提出建议,抓好督促落实。除省局主要领导外,调研组不听取市、县局全面工作汇报,不召开市、县局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
二、精简会议活动
6.严控会议活动数量。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确需召开的严格审批。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性会议和举行重大活动,以省级各议事协调机构和省局名义召开全省性工作会议及举行重要活动,须提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省局召开的全系统业务性会议和各类活动,由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提请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审议同意后实施,特殊情况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其他业务性会议(四类会议),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类专题会由局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每月第二周为无会周,遇特殊情况,顺延或调整。能合并或套开的不分别开会,已以文件安排的事项不再开会布置。不开一般性表彰会议。严格控制庆祝会、纪念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出席各类剪彩、奠基、开业等活动。
7.严控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经批准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省局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28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8%以内;省局召开的全系统业务性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5%以内;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其他业务性会议(四类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50人。省局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不超过1天,省局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一般为半天、特殊情况不超过1天;省局召开的全系统业务性工作会议不超过半天;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其他业务性会议(四类会议)不超过2天。
8.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全系统会议优先采用电视电话和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题汇报要简明,由局办公室根据议题确定汇报时长并提示,汇报工作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不带工作人员。需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讨论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发言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省局领导同志不直接接受参观展览会、观看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的邀请,确需出席的,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各类会议、活动,对领导称呼时不加“尊敬的”、讲话不称“重要讲话”,一般工作会议发言时不鞠躬致意。
9.严控会议活动经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有条件的会议一律在局内部会议室召开,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和疗养院召开会议,不安排会议合影,西安地区参会人员一般实行走会,会期半天的不安排食宿。严格落实年度会议计划管理制度和会议审批备案制度,未经批准的会议财务不予结算。
三、精简文件简报
10.减少各类文件。严格落实省局年度发文计划,加强发文统筹管理,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发布层次和阅传范围。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能通过办公内网发送的不印发纸质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重在落实,提出简明管用的具体措施,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不得多头报文、越级报文,除上级明确要求外,一般性工作情况尽量采用政务信息形式报送。省局发文有实施方案、分工意见或其他配套要求的,要一并印发,切实减少配套性、分工类文件数量,局领导讲话不以文件形式印发,机关处室(单位)间函件不行正式文件。涉及省局多个处室的工作事项,由牵头处室统一办理发文,其他处室不再另行发文。
11.减少议事协调机构发文。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办公室设在省局的省级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市及市以下党委和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市及市以下党委和政府报文。
12.减少简报数量。报送省委、省政府和下发的简报只保留《陕西市场监管专报》。省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一律不办简报。除省政府分管领导外,报送省委、省政府的简报一律通过省委办公厅或省政府办公厅报送相关领导。
13.提高文件简报质效。严格执行文件简报的审核和报送程序,倡导“短实新”文风,力戒照搬照抄、空话套话,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优质高效、简明实用。部署省局全面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征求意见类文件,要求市县局上报时限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减少一般性工作汇报。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严格控制讲话文稿的发表。
四、改进新闻报道
14.精简会议调研新闻报道。省局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一般只在官网发布信息,不公开报道。省局领导调研,一般不邀请媒体记者参加,不公开报道。
五、厉行勤俭节约
15.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要严格预算管理,未列入年度预算的会议活动等原则上不予安排经费。确需增加的事项,履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重大支出履行“三重一大”审批程序。要弘扬延安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16.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要严格遵守办公用房和住房生活待遇相关规定。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车辆,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赠的车辆。按规定安排休假休息并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省局领导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从严律己、从严治家,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六、加强督促检查
17.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反对特权,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18.强化督促检查。办公室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半年通报1次执行情况,并向省委办公厅书面报告。机关纪委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办法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财审处要对各处室、各单位会议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