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中心机房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机房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中心各应用系统和网络的正常运行,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由单位办公室提出、编制、修订、归口并解释。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原则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单位机房安全等有关的灾害。
第四条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确保单位有关中心机房的安全。
第五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中心机房范围内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第六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第三章 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七条 单位成立机房安全应急小组。应急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领导机房灾害应急工作,全面负责机房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章 机房断电应急预案
第八条 机房断电应急处置办法:
情形一:
(一)风险描述:机房内所有电器设备均在运行,突然接到停电通知,若不采取措施,交易系统无法启动,将造成损失。
1、发现情况后首先向机房负责人报告。
2、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做出判断,视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向单位领导报告。
3、必须断电处理的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决定是否关闭设备。
(二)处置措施
1、断电后的处理:
(1)查询断电时间、何时恢复等,根据断电时间长短、负载情况、计算机房室温等因素,与机房负责人联系决定是否需关闭计算机设备。
(2)断电期间,随时注意检查尚在运行的计算机设备和机房室温。
(3)注意检查供电恢复情况。
2、来电后的处理:
(1)恢复房间空调配电柜电源。
(2)恢复机房内空调。
(3)检查空调机启动运行情况:空调加电后,风机会立即启动,压缩机在延时3分钟后启动,待压缩机启动后检查液晶板指示情况。
(4)恢复机房内断电监视器。
(5)确认供电是否稳定、正常等。
(6)在一段时间内,注意检查UPS指示情况、空调机运行情况、机房温度情况等与断电情况有关的设备运行情况,做出记录,及时向机房负责人报告:断电情况,处理操作等。
情形二:
(一)风险描述:机房内所有电器设备均在运行,在未接到停电通知情况下,突然停电。若不采取措施,交易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将造成损失。
1、发现情况后首先向机房负责人报告。
2、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做出判断,视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向单位领导报告。
(二)处置措施
1、断电后的处理:
(1)立即启动备用发电机,维持供电正常。
(2)关闭机房内的微机等不必要之耗电设备。
(3)断电期间,随时注意检查尚在运行的计算机设备和机房室温。
(4)注意检查供电恢复及机房温度、湿度情况。
2、来电后的处理:
(1)恢复机房内断电监视器。
(2)确认供电是否稳定、正常等。
(3) 在一段时间内,注意检查UPS指示情况、空调机运行情况、机房温度情况等与断电情况有关的设备运行情况,做出记录,及时向机房负责人报告:断电情况,处理操作等。
第五章 消防应急预案
第九条 消防应急处置方法:
(一)火情发生时,立即组织机房内工作人员撤离机房区域,并关闭机房区域的所有房门。
(二)尽快确定火情的真伪和具体位置。
(三)立即通知消防及机房负责人。
(四)与消防人员共同对火情进行再次确认。
(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六)总结事故原因及经验教训,杜绝隐患。
第六章 机房漏水防治应急预案
⑴ 发生机房漏水后,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机房安全应急小组。
⑵ 若空调系统出现渗漏水,应立即停止故障空调,将机房内的积水清除干净,并及时联系设备供应方进行处理。
⑶ 若为墙体或窗户渗漏水,应立即通知综合管理部,及时清除积水,进行墙体或窗户维修,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预案由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解释权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