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力我国节能减排—煤炭质检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长期以来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65%以上。众所周知,煤炭在保障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因煤炭大量使用造成的环境问题也日趋严重。特别是近年来,在我国华北和中东部地区多次大范围出现的严重雾霾,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研究表明,细颗粒物(PM2.5)大范围超标是形成雾霾的主要原因,而煤炭等化石燃料燃烧是PM2.5等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抓好煤炭清洁利用已成为政府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环节。

政府对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禁止进口高灰、高硫的劣质煤炭。为提高煤炭质量,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国家六部委2014年9月联合发布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这是我国第一次对煤炭质量提出强制性要求。该办法除明确了灰分、硫分等含量的基本要求,还明确规定了商品煤中5种有害元素(磷、砷、氯、汞、氟)的指标作为商品煤的必检项目。上述必检项目在以往的商品煤合同中从未涉及过,体现了政府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生产结构、改善大气环境、保护民生及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心和信心。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治污降霾目标的完成,促进煤炭的高效清洁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1] 《商品煤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节能减排。

然而,我国煤炭利用污染大的症结主要在于利用方式的落后。煤炭质量不稳定是导致利用效率低、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我国约70%的煤炭用于发电和工业锅炉燃料,是排放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煤炭消耗最多的电力行业近年来通过上大压小、技术进步等措施,取得了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但发电燃用的煤质逐年下降且波动大,影响发电系统的效率、安全稳定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燃煤工业锅炉所用的煤炭质量不稳定,与燃煤设备要求有差距,造成燃烧不均匀、锅炉热效率低、粉尘排放量大、排渣中固定碳含量高、原始烟尘浓度大等问题。民用散煤质量不高,煤质较差,大面积燃烧也是污染环境的重要原因。另外,劣质煤的大量进口,对我国环境质量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末端治理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有必要加强过程管理。风险关口前移,严格控制煤炭质量,是出于保护人民健康、保护环境的需要。

抓好煤炭质量监测,强制性检验有害元素、有效的控制商品煤质量,将有效推动煤炭生产和消费布局调整,压缩劣质煤市场空间,促进优质煤炭开发利用和进口,促进煤炭、电力和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调整。

落实好煤炭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抓好煤炭质量,帮助煤炭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调整产业布局,积极参与国家大型煤电基地和煤电通道等建设,积极配合实施国家推进行业脱困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来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找准新的发展机遇。促进行业发展由生产、销售原煤向销售商品煤、洁净煤转变;促进煤炭产品由燃料向原料与燃料并重转变。

煤炭资源是陕西省的重要战略资源,要充分发挥陕西省煤炭资源优势,又要减少煤炭资源带来的负面影响,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制定煤炭消费规划,控制消费总量;加大节能工作力度,节约使用煤炭;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煤炭使用效率加快技术创新,推动煤炭综合利用技术发展。

建立陕西省燃煤质量监管机制,着力提高天然气、煤层气、地热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38亿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按照在生产源头突出节能降耗和总量控制,严控能源“入口”;在生产过程中突出循环利用,把能源资源“吃干榨净”;在生产末端即排放口突出污染治理的要求,落实省政府“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关键是要建立完善的燃煤质量监管体系,明确监管重点、任务和责任,以科学数据为支撑,健全燃煤企业原煤进厂、燃烧、排放监测联防联控机制,杜绝燃煤企业使用高灰分、高硫份、含有有害物质的劣质煤炭,从源头控制燃煤企业排放量达到规定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监管燃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等企业煤炭质量为重点,以煤炭质量准确检测为支撑,以煤炭质量检验数据为基础,以改善我省城市空气质量为目标,以降低能耗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为主要抓手,建立我省燃煤质量体系数据库和监管体系。坚持长远目标与近期改善相结合,从源头把关,严把燃煤入口,严控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煤炭消费总量及燃煤质量。

(二)基本原则

1、从源头把关原则,即由具有资质的煤炭检验机构对重点燃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等企业煤炭按国家标准实行抽样检验,按《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相关企业实行分区域抽样检验和监管。

2、以科学数据为支撑,即以具有资质的煤炭检验机构对煤炭质量进行严格检验,得出准确检验数据,监控商品煤质量,分析燃煤污染物排放量。

(三)主要目标

以严控燃煤消费总量和质量,防治环境污染为目标,以重点监测和区域监测相结合,起草全省商品煤质量分析报告,建立全省燃煤煤质监管网点,建立长效煤炭质量监管机制,促使煤炭质量监管步入法制轨道,有效控制燃煤企业污染排放,实现《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确定的工作目标。

加强调研,对全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等企业进行抽检工作,从源头上把关,以检验监测数据为支撑,依据检验数据核算煤炭的相关有害元素含量情况,估计煤炭使用对环境的实际污染情况,分析企业实际污染排放情况,指导企业减排降雾。根据检验的所有数据,建立陕西境内商品煤数据库,记录我省煤炭的灰分、硫分、汞、砷、磷、氯、氟含量的情况,推测省内煤炭使用对环境影响的情况。深入研究《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推动煤炭质量提高的效果,最后进行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煤炭质量标准体系及配套政策,推动煤炭生产和消费布局调整。压缩劣质煤市场空间,促进优质煤炭开发利用和进口,促进煤炭、电力和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调整。进一步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以下简称所/中心)是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法设置的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国家级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中心2000年已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三合一”评审。主要从事能源产品质量检验和能源产品检测技术研究,是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

所/中心拥有国内外能源类产品质量检测仪器设备300余台/套,其中PARR6200量热仪,德国element元素分析仪、开元碳氢红外测定仪、德国莱驰ZM200超离心粉碎仪、海光双通道原子荧光测定仪、安捷伦7890A气相色谱仪等先进煤炭及煤化工类的仪器设备,具备开展工作的基础条件。实验室面积2200多平方米。

现有事业编制74人,所/中心合计在职人员338人。现有研究生25人,大学本科79人;正高级工程师米娟层、魏国庆、康恩兴领衔技术队伍,共有高级工程师16人,工程师20人,初级职称59人。有国家煤炭专业标准委员会3人,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评审员5人,省资质认定(CAL)评审员8人,生产许可证审查员2人,省局学术带头人2人,技术带头人5 人。

所/中心长期承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定期检验任务;接受客户委托承担能源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工作和仲裁检验工作以及采制样设备鉴定及技术培训等;开展能源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和能源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制修订工作;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障。

所/中心现具有煤炭类产品检验54个参数,焦炭类产品检验7个参数,兰炭产品检验12个参数,洁净蜂窝煤产品检验11个参数,民用蜂窝煤产品检验15,洁净型煤产品检验14个参数,中国煤炭分类10个参数,商品煤混煤类型的判别2个参数的检测能力。石油产品检验82个参数,太阳能产品检验18个检验参数。中心长期参加CNAS等国家权威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近两年,中心全部参数已参加了能力验证活动,通过参加能力验证活动,提高了中心的检测能力。

本所/中心遵循“科学公正、廉洁高效、规范准确、及时满意”的质量方针,坚持“用户第一、信誉第一、客户至上、文明服务”的服务宗旨。积极致力于该领域的科研工作和标准制修订工作。近3年申报立项的煤炭类科研项目共4项,研制并已获批准国家级标准物质4个。共参与8个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作为省级新型煤化工燃料检测中心,申报立项科研项目1项,参与2个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煤炭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是煤炭质量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对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和使用企业在相关活动中的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下一步我们的工作计划: 

1、对我省电厂、水泥、化工、煤炭生产及销售等年用煤量达100万吨以上的商品煤大企业作为重点监测单位,实行批批检验,将用煤量较少,但分布企业较多的地区作为重点监测区域,对此区域按照企业使用煤炭情况,分季节、分区域实行定期抽查检验。

2、每季度将检验数据和企业实际用煤量核算企业每季度应排放量提交煤炭、环保等管理部门作为监管基础数据。

3、结合对商品煤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等单位进行联合专项检查和结果分析,根据最终检验的所有数据,建立陕西境内商品煤数据库,记录我省煤炭的灰分、硫分、汞、砷、磷、氯、氟含量的情况,推测省内煤炭使用对环境影响的情况。

4、根据检测数据,对我省煤质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找出污染的关键控制点和关键控制区域,提交有关部门作为监管依据。

5、每年形成我省商品煤质量分析报告,上报省局。

抓好煤炭质量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下一步,做好配套政策的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商品煤管理办法》的落实,做好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煤炭质量标准体系及配套政策,进一步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煤炭作为我国能源的主体地位短期内不可能改变,经过转型调整,中国煤炭工业发展前景依然广阔。



参   考   文   献

[1] 雷利维,李锦娟.用磷钼蓝分光光度法测定煤中磷的影响因素分析[J].煤质技术,2015增刊1:28-31.


投稿人:李锦娟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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