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8个方面30项措施力促节能减排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硬化节能减排降碳指标、量化任务、强化措施,对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行动方案》从八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节能减排降碳的30项具体措施。一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实施能评和环评制度。二是加快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三是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确保完成各领域节能目标任务。四是强化技术支撑。五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完善价格政策,清理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六是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七是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八是落实目标责任。
 
  《行动方案》将今明两年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任务、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地区。同时,提出了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将重点工作落实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明确了时间要求。

  其中,在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方面。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及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上耗煤项目,要严格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京津冀地区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力争实现比2012年负增长。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地级以上城市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限制销售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增加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居民生活或替代燃煤。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提高到11.4%。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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