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中国质量报第6915期——陕西:一封来自湖北黄冈的感谢信


中国质量报   2020年04月30日 第6915期

马少培 本报记者 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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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检中心(西安))(简称陕西省能源所)收到了一封来自湖北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感谢信。

  感谢信中说:“4月14日至4月17日的网络授课如期开展和授课质量达到现场授课的效果,您们牺牲了无数个日夜辛勤备课。你们的辛勤付出极大鼓舞打赢疫情防控战的信心,你们的无私送教,感动着每一位大电人的心。在此,谨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质检验中心质检班的班长胡琳告诉记者,“在企业最需要的时候,他们主动联系我们;四天的课程实用性非常强,不仅检验人员参加,也扩大到了其他管理人员。人员得到及时培训,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我们非常感动!“

  煤炭作为大宗特殊商品,其交易往往是以质论价。用煤企业对企业内部的煤质采样、制样、化验人员上岗都有严格要求,必须要在国家权威机构进行培训,持证上岗。也对换证、复审年限都作了规定。

  疫情发生后,集中培训暂停。企业相关从业人员不能按期培训、取证上岗,企业的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工作受到了影响,亟待解决。陕西省能源所分析情况后,决定尽快组织网络培训。

  随后该所技术咨询与培训中心主任魏宁开始了忙碌的准备,组织工作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的授课团队;精心挑选了包括煤炭主要质量指标解析、标准物质使用注意事项、煤的全水分测定等13门课程;电话逐一联系告知煤电企业,培训不仅针对换证等人员,也欢迎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同时开通了网上报名渠道

  此次为期4天的网络在线培训为湖北武汉地区的黄冈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3家企业培训100人次,办理资格证35人次。首次网络在线培训成为该所组织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培训,363人次参加,免收培训费223500元。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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