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所积极开展全省煤炭产品监督抽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煤炭产品质量监管的通知》(陕质监监〔2018〕33号)工作安排,从2018年8月开始,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对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韩城市、榆林市、延安市黄陵县的煤炭生产企业生产的工业和民用燃煤产品开展专项抽检工作。
为完成好本次抽查工作,省能源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于 8 月15 日召开中层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会上所长石国庆同志首先传达学习省局《关于加强煤炭产品质量监管的通知》(陕质监监〔2018〕33号)精神,进一步统一干部思想,要求全所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遵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圆满完成抽检工作,为我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其次他就抽查工作作出了详细部署和安排:所长石国庆总负责、党委书记陈明胜负责工作目标考核、总检验师魏国庆负责检验工作及抽样人员培训、副所长孙兴负责抽样工作;第三抽调专人组成抽查组,专职负责抽样工作;第四是由总检验师负责对抽查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抽查人员工作质量。第五所有参与人员都要给所长签订责任书。所党委书记陈明胜还围绕抽查工作中应遵守的党风廉政和工作纪律做了几点要求。
目前省能源所已按区域、时间开展抽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