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
社会责任报告
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
真实性承诺
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郑重承诺,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真实可靠,我中心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愿意接受监督。
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主任:
一、前言
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根据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在推进单位的持续发展中,不断深化管理改革、不断加强核心价值观建设,积极参加安全、节能、节水、环保、科技、质量等方面的全社会主题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手册以及开放实验室等多种形式,发布中心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动态和信息,开展中心践行社会责任理念、履行社会责任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提高了全员推动中心可持续发展的自觉性和创造性。适时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规范职工行为,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培育建设具有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高素质职工队伍,力争为陕西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本报告依据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工作总结及社会责任报告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编制,主要介绍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以下简称中心)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情况。
二、基本情况
1.简介
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托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省能源所)批准授权成立的国家级能源质检技术机构,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路南段129号。中心具有一支高素质的检验队伍,现有员工300余人,其中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120余名;拥有一批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现有各种仪器设备总计380套,实验室面积达4174平方米。1993年,我中心首次通过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授权评审,取得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和授权证书,之后持续不断提升实验室的管理和技术检验能力,多次顺利通过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三合一”评审。中心遵循“科学公正、独立诚信、及时准确、规范满意”的质量方针,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相关法规文件建立了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的规定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行。
2.业务情况
本中心是为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障,为社会公众提供能源产品检测技术服务。承担陕西省内煤炭、蜂窝煤、石油产品、天然气、太阳能热水系统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承担国家质检总局赋予的全国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依据国家认可委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及授权证书,本中心开展检测项目包括:(1)煤炭产品:中国煤炭分类、煤炭品种和等级划分、煤炭、冶金焦炭、民用蜂窝煤、洁净蜂窝煤、洁净型煤、兰炭、煤炭机械化采样设备鉴定。(2)石油产品:车用汽油、柴油、车用M15甲醇汽油、车用M25甲醇汽油、汽油机油、柴油机油、农用柴油机油、液化石油气、车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车用压缩天然气、煤油、喷气燃料、燃料油、溶剂油等。(3)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热水系统、家用太阳热水器。2015年度,中心共出具451份报告。
3.2015年度财务情况
2015年我中心固定资产2113万元;现有各种仪器设备总计380余套,价值1245万元;2015年总收入较2014年增长23%,2015年度委托检验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100%。
三、社会责任体系
我中心高度重视社会责任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将社会责任纳入总体发展战略融入中心管理各环节和业务全过程,使社会责任管理与中心的成长融为一体,实现中心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1.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我中心通过设置组织机构、制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等方式,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拓展社会责任管理的内涵,科学规范地推进社会责任管理工作。
我中心社会责任组织机构设置为:中心主任石国庆负责领导、推进中心社会责任工作;审批社会责任规划和工作计划;处理社会责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各项决议,编制中心社会责任规划和工作计划,开展社会责任培训,协调社会责任相关工作。
2.利益相关方
我中心在长期工作实践中与各级政府、职工、客户、供应商、公众及同行业组织建立了沟通机制,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并努力让各方积极参与推动中心各项事业的发展。
政府:通过定期汇报、接受监督检查、拜访会晤等途径,加强与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友好合作,确保中心工作活动恪守政府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
职工:通过工会、工作会、专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运用学习培训、表彰、奖励等各种手段构建职工成长通道,为职工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
客户:通过定期与不定期走访、召开用户座谈会、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与客户保持密切联
系,关注客户需求,持续进行改进,努力为客户提供更全更好更快的服务。
供应商:通过现场考察、技术合作、招投标、征求意见、各类媒体等实施阳光采购和绿色采购,加强与供应商的交流合作,构建安全、稳定、可靠的供应商体系,实现公正公平规范、长期合作和共同发展。
公众:通过参办展会、开放实验室、发放宣传册页、以及运用杂志、网络等多媒体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能源产品质检常识及质检工作内容,让公众了解中心在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服务陕西地方经济建设与国家质检方面所做的工作和贡献,促使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关注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参加慈善捐助等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
同行组织:积极参加上级部门、行业主管和同行单位举办的各类技术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积极与同行业组织交流沟通,及时、真实、主动公开中心掌握的公众关心的信息,做到真实客观,不隐瞒,不欺骗,不恶性竞争,以真诚赢得同行信任和尊重。
四、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一)诚信责任
1.依法运营。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主题,贯彻依法治国对质检机构则是依法施检。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同时为保证检验检测各项活动的合法性,维护检验报告的法律效力和严肃性,中心制订培训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教育,持续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在中心上下牢固树立依法施检的理念,为贯彻依法施检打下了良好理论基础。
中心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的负面事件和信息发生,从未参与任何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独立性和诚信性的活动,一贯自觉接受政府、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监督,维护行业市场秩序。
2.规范运营。规范运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管理规范。我中心作为国家级能源质检技术机构,运作完全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适宜有效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质量体系文件,中心的一切质量技术活动都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展开,确保了检验检测活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二是技术规范。我中心一直严格按照现行有效标准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及时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保证数据和结果准确、客观、真实。目前共执行技术规范200余套,其中主要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还有部分地方标准。2015年我中心顺利通过了标准变更及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监督评审和陕西省局分类监管评价考核,参加了煤科总院、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陕西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组织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5次,结果均为满意。2015年度,我中心无重大检测和安全事故,无申诉投诉事件。
3.科学诚信。我中心一直以“诚信”为本科学开展检验检测活动,遵守法律规范、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行业自律要求,反对不正当竞争,杜绝检验检测活动中的腐败行为,坚持“不恶性竞争、不提供虚假数据、不出具虚假报告”原则,保持检测工作的独立性不受任何来自行政和利益方的干扰和影响,自觉维护诚实的工作态度,坚持检测行为客观、科学、公平、公正,杜绝一切损害委托方利益的事件发生。
2015年度中心以诚信赢得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一致满意,没有收到针对工作诚信的投诉。
(二)经济与服务责任
1.创新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兴检,科研工作在推进质检事业发展中是重要的内在动力,也是提高质检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2015年中心申报《燃煤钙基添加剂的固氟研究》、《陕西原煤氟含量及燃煤大气氟排放量估算研究》等3项科技项目,其中两项批准立项为国家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5项,批准立项4项,其中两项申报2016年陕西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煤炭检测能力提升以及润滑油检测能力提升技改技装项目2项,批准立项1项。这些科研项目扩展了中心检验检测领域,提升了检验检测能力水平,满足了政府和社会发展对检验检测的需求,发挥了检验检测对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
2.提高服务水平。中心坚持“用户第一、信誉第一、客户至上、文明服务”的服务宗旨,发挥专业能源质检机构的作用,立足陕西,面向全国,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入手,在能源类产品的检验、新能源新技术研发中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在工作中,对外部委托客户实行首问负责制开展全程服务,对内部客户加强检验流程管理和协调沟通。一切从客户出发,一切为客户着想,始于客户,终于客户。切实保护客户权益,2015年度,全年客户0投诉。
(三)社会责任
1.保障安全。我中心通过制定一系列符合我中心运作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职工的行为,防范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帮助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理念,提高自救及他救能力;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环境条件,切实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2.员工权益。中心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人员招聘、薪酬管理、福利待遇、职务晋升、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制度全面维护职工权益和切身利益。我中心依法与员工签订并严格履行用工合同,按照“兼顾公平、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建立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促进的分配制度;制定并执行职工休息及带薪休假制度,职工完全享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各类法定假期;为职工及时足额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分批分期对中心从事检验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总计182人次;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结合工作和个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与业余进修,2015年参加陕西省培训中心继续培训教育29人,此举不仅提高了职工的理论水平也丰富了职业素养。
全年我中心保障职工权益工作良好,无信访事件。
3.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我中心不仅有良好的从业道德风范,也热心参与公益事业,坚持奉献爱心,积极参加救灾捐赠活动捐款捐物。2015年“3·15”期间,中心积极响应号召,围绕“依法监管、阳光消费”的活动主题,结合我所能源产品检验工作实际,及时组织业务和检验科室人员在“3·15”期间认真开展了此次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展示及解答疑问、发宣传册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质检,普及能源产品质检常识及质检工作常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的能力,推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更加关注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继续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组织党员同志尽心帮助地方和企业,提供咨询、技术等服务,致力帮扶创收。
深入落实党的群教活动整改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建设。2015年中心办公地雁塔路15号家属院被列入西安市政府老旧社区改造工程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中心在改造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抽调专人协助地方政府、施工单位对家属院进行改造。重点对供暖系统、临街家属楼外立面、地下上水管网、路面等进行了改造,极大的改善了居住环境,得到了各方的好评。
4.报告责任。(1)中心承担着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2015年完成的政府下达任务有: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第2批动力用煤国家监督抽查任务45批次、陕西省供热用煤专项监督检查94批次、西安市洁净蜂窝煤(民用)质量监督抽查49批次、西安市工商局煤炭产品抽样185批次、西安市环境监理处煤炭产品检验178批次、陕西省石油产品风险监测任务1次计124批次、陕西省石油产品监督抽查任务2次计328批次、定期检验计125批次。中心根据抽查检验情况,汇总分析抽检数据,及时形成书面分析上报结果报告,为各级政府部门部署工作、制定相关政策等提供检验依据。(2)始于2012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及治污降霾行动宣告政府环境管控工作开始不断强化。为贯彻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通知》和陕西省政府下发的《陕西省“治污减霾• 保卫蓝天”2015年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强燃煤质量管理,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中心主动与陕西省发改委、环保厅、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沟通,积极参与起草由陕西省五厅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切实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通知》(陕环发〔2015〕60号)。及时制定相应的《陕西省燃煤质量专项检查实施细则》,于11月下旬雾霾天气期间在陕西省启动了燃煤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了第一期陕西省内供热企业燃煤质量抽查工作,并向相应主管部门及时上报了抽查结果。
(四)环保责任
1.自觉参加低碳节能类社会活动。低碳节能从日常生活做起。中心长期主导业务是煤炭石油等能源产品的检验检测,通过以往组织的一些科普讲座活动,中心职工对国家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普遍多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能够主动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积极践行低碳绿色出行。
2.培养职工节能减排意识。低碳节能节约环保从身边做起。中心建立了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办公用品领用、办公照明、办公自动化、空调等设备使用、高耗能检测设备的优化管理等措施促进节能降耗。注重办公检测资源的回收、循环和再利用,同时加强检测废物的管理,提高了资源利用率,节约了成本,降低了环境排放危害,也为职工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我中心自运营以来没有出现过环保违规行为。
五、结语
2016年,我中心将以破除能源检验市场环境困局的必胜信心,坚持规范运作,积极进取,进一步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心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职工检验检测从业行为,进一步强化职工服务意识,进一步改善检测软硬件资源,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扬奉献精神,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继续保证检测活动科学、公正、规范、高效。
(联系人:李群涛,联系方式:1592932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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