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以下简称我中心)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委托书(2015)国监任字第02068号文要求,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5年第2季度动力用煤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工作。
我中心按照国家监督抽查要求,及时地制定本次抽查方案并报送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按照总局批复的抽查方案,本次抽查总批次为90批产品,涉及全国20多个产煤省、市、自治区。本次抽查由我中心和江苏省煤炭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共同完成抽查任务。我中心为本次抽查牵头单位,负责45个批次产品的抽查工作。为保证工作进度,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派出精兵强将组成5个抽样小组,从4月上旬起历时近20天,行程数十万公里,奔赴河南、河北、内蒙古、江苏、东北三省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对动力用煤产品进行抽样。目前抽样工作基本完成,抽取的样品已经全部开始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