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

真实性承诺


  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郑重承诺,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中心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愿意接受监督。


一、前言

  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在推进单位的持续发展中,不断深化管理改革、不断加强核心价值观建设,积极参加安全、节能、节水、环保、科技、质量等方面的全社会主题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手册以及开放实验室等多种形式,发布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动态和信息,开展践行社会责任理念、履行社会责任成果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对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提高了全员推动检测所可持续发展的自觉性和创造性。同时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规范职工文明行为,不断提升整体素质,培育建设一支具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高素质职工队伍,力争为陕西省的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报告依据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上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工作总结及社会》的规定,按照《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编制,主要介绍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以下简称本中心)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情况。


二、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托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省能源所),批准成立的国家级能源质检技术机构,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路南段129号。我中心具有一支高素质的检验队伍,现有员工300余人,其中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120余名;拥有一批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现有各种仪器设备总计313套,实验室面积达3500平方米。1993年,我中心首次通过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授权评审,取得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和授权证书,之后不断提升实验室的管理和技术检验能力,多次顺利通过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三合一”评审。我中心遵循“科学公正、独立诚信、及时准确、规范满意”的质量方针,依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严格按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规定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行。

  2.业务情况

  本中心宗旨是为量值准确提供测试检定保障,承担陕西省煤炭、石油、液化气、电能、太阳能产品质量监督、仲裁检验;承担国家质检总局赋予的全国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及授权证书,本中心现开展检测项目包括:(1)煤炭产品:中国煤炭分类、煤炭品种和等级划分、煤炭、冶金焦炭、民用蜂窝煤、洁净蜂窝煤、洁净型煤、兰炭、煤炭机械化采样设备鉴定。(2)石油产品:车用汽油、柴油、车用M15甲醇汽油、车用M25甲醇汽油、汽油机油、柴油机油、农用柴油机油、液化石油气、车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车用压缩天然气、煤油、喷气燃料、燃料油、溶剂油、润滑油。(3)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热水系统、家用太阳热水器。2014年度,本中心共出具14775份报告。 

  3.2014年度财务情况

  2014年我中心固定资产2101万元;现有各种仪器设备总计313余套,价值1233万元;2014年总收入较2013年增长26.5%,2014年度委托检验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100%。


三、社会责任体系

  我中心高度重视社会责任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将社会责任纳入总体发展战略,融入管理各环节和业务全过程,使社会责任管理与我中心的成长融为一体,相得益彰,实现我中心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1.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我中心通过设置组织机构、制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等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全方位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拓展社会责任管理的内涵,科学、规范地推进社会责任管理工作。

  我中心社会责任组织机构设置如下:中心主任石国庆负责领导、推进中心社会责任工作;审批社会责任规划和工作计划;处理社会责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各项决议,编制我中心社会责任规划和工作计划,开展社会责任培训,协调社会责任相关工作。

  2.利益相关方

  我中心在工作中建立起与各级政府、职工、客户、供应商、公众及同行业组织间的沟通机制,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并努力让各方积极参与到推动中心各项事业的发展中。

  政府:通过定期汇报、接受监督检查、拜访会晤等途径,加强与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友好合作,确保工作活动严格遵守政府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职工:通过工会、工作会、专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运用学习培训、 表彰、奖励等各种手段打通职工成长通道,为职工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

  客户:通过定期走访、召开用户座谈会、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技术培训等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 关注需求,持续改进,努力为客户提供更全更好更快的解决方案,提供更优质、快捷的服务。

  供应商:通过现场考察、战略合作、征求意见及各类媒体、招投标等,加强与供应商的交流合作,构建安全、稳定、可靠的战略供应链;实施阳光采购和绿色采购,实现公正公平、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公众:通过参办展会、开放实验室、发宣传册、以及运用电台、网络等多媒体形式,普及能源产品质检常识及质检工作的意义,让公众了解我中心在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服务陕西地方经济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推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更加关注产品质量安全;通过慈善捐助、赈灾等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

  同行业组织:积极参加上级、行业主管和同行单位等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积极与同行业组织交流沟通,及时、真实、主动公开各界关心的信息,做到真实客观,不隐瞒,不欺骗,不恶性竞争,以真诚赢得信任和尊重。


四、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一)诚信责任

  1.依法运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主题,依法施检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同时为保证检验检测各项活动的合法进行,维护检验报告的法律效力和严肃性,我中心不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力度,制订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教育,在全中心上下牢固树立依法施检的理念,为贯彻依法施检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本中心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的负面事情和信息发生,从未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影响其检验检测独立性和诚信性的活动,自觉接受政府、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维护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2.规范运营。规范运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管理规范。我中心作为国家级能源质检技术机构,所从事的工作完全符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此类法规,并结合我中心实际,编制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我中心的一切活动都严格按照此类规范性文件展开。2014年我中心顺利通过了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监督评审,国家认监委专项监督检查以及陕西省局分类监管评价考核,参加了煤科总院、APLAC等组织的能力验证4次,结果均为满意。这是我中心长期坚持运用科学的办法进行检测,确保可靠而完善的检测手段,出具合格、准确、公正的检验报告所依托的坚实基础。同时,通过建立安全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对设备操作、危险品等严格管理,杜绝安全事故。二是技术规范。我中心一直将严格按照有效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工作视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执行规范共200余套,其中主要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部分依照地方标准。2014年我中心自主研发的报告审批系统,通过不断的完善和更新,大部分常规检测项目实现了数字化,将检测工作从收样到报告发放进行全程电脑监管,不仅提高了工作的有效性,还保障了所出具检测报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014年度,我中心无重大检测和安全事故,无申诉投诉事件。

  3.科学诚信。我中心一直以“诚信”为本,遵守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具有高尚的服务道德和诚信态度。同时反对不正当竞争、杜绝检测活动中的腐败行为,坚持“不恶性竞争、不提供虚假数据、不出具虚假报告”三不原则。保持检测工作的独立性不受任何行政干预 ,不受任何关系和部门领导的影响,不受任何经济利益的驱动,独立开展检测工作;始终不渝地维护其诚实的工作态度,坚持客观、科学、公正和保密、杜绝一切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事件发生;要求全体职工严格遵守与委托人签订的一切协议或契约,并强调职工职业道德修养和技术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鼓励职工积极进取的工作。

  2014年度,我中心以诚信赢得用户和合作伙伴的一致满意。

  (二)经济与服务责任

  1.创新发展。科研工作是推进质检事业新发展的内在动力,是提高质检工作有效性的重要基础。2014年我中心完成《煤炭检验(采制化)过程质量控制方法的研究》、《西北能源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煤炭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搭建》、《煤中微量元素检测能力提升》等项目的申报;完成4项科研项目的研究,并顺利通过验收。其中通过国家总局验收的《燃煤钙基固硫添加剂固硫效果研究》,就是针对近年来大家都非常关注的环境问题,通过研究复合固硫基及添加剂对固硫效果的促进作用,确定出固硫剂最佳配比,为工业或半工业试验提供原料配比、了解燃烧特性和效果、预测和控制固硫效果提供初步参考和依据,为工业锅炉使用企业节约大量消烟除尘成本,获得良好社会效益。除此之外,完成了1项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电站锅炉用煤挥发硫检测方法的研究》及2项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科研项目《甲醇汽油甲醇含量检测方法研究》及《石油产品发热量测试研究》。这些科研项目的完成提升了我中心检验检测能力水平,扩展了检验检测领域,满足了政府和社会发展对检验检测的需求,对陕西省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极大地促进作用。

  2.提高服务水平。本中心坚持“用户第一、信誉第一、客户至上、文明服务”的服务宗旨,发挥能源专业质检机构的作用,立足陕西,面向全国,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入手,在能源类产品的检验、新能源、新技术研发中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在生产单位与用户之间架起一道质量的桥梁,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一是规范性服务。在工作中,我们对外部委托客户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服务:从客户踏进单位的第一步,全程陪同系统化服务,首先由专人引导业务接待,进行检测服务洽谈、准确采集信息、确定检测合同、检测费用交纳和通讯信息留取(特殊情况特别记录),在业务委托受理后,每天通过信息平台发布检测进程,领取报告通知及电子邮件和报告邮寄,整个过程,专人负责。要求每日检测日日清,给客户汇总检测情况和进程,如有特殊情况,报告延误提前打招呼,不耽误客户时间,一切为客户着想。从始至终,形成闭环,始于客户,终于客户。要求做到零失误、零差错、零误会。二是高效性服务。2014年中心对组织机构进行了改革,业务部对检验样品流程和报告流程进行了整合精简,改变了样品流程管理由业务部单线衔接和检验报告跨部门流转审批费时费力的状况,减少了客户等待时间,提升了客户满意度。2014年度,全年客户0投诉。

  (三)社会责任

  1.保障安全。我中心通过制定一系列符合我中心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职工的行为;制订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其次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知识的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的理念,提高职工自救及他救能力。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2.员工权益。本中心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招聘、薪酬、福利、晋升等方面全方位维护职工权益和切身利益。我中心依法与员工签订并履行用工合同,按照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同工同酬的分配制度,并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建立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促进的激励制度;制定并执行职工休息及休假制度,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各类法定假期;为职工及时、足额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且全员覆盖。为了不断提高职工素质,2014年本中心设立的培训中心定期对我中心检验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总计44批次,为他们提供了业务发展的机会;除此之外,还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结合工作和个人需要进行继续教育与业余进修,2014年参加陕西省培训中心继续培训教育29人,此举不仅提高了员工的素质,也提升了本中心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2014年,我中心保障职工权益工作良好,无信访事件。

  3.参与社会公益。本中心不仅有良好的道德风范,更积极地热心于公益事业。2014年“3•15”期间,积极响应号召,配合陕西省质监局、陕西省工商局工作,围绕全国质检系统“3•15”活动主题---“践行质检为民,优化消费环境”,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电台宣讲、现场抽样、现场展示及解答疑问、开放实验室、发宣传册等多种渠道,为广大群众普及能源产品质检常识及质检工作的意义,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的能力,推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更加关注产品质量安全。我中心不止为职工谋福利,也同样关心群众。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我中心组织党员同志尽心尽力帮助地方,通过 “一对一”形式,长期对地方贫困县进行帮扶,提供咨询、技术等服务,致力为贫困户创收。始终坚持一方有难,八方志愿的原则,奉献爱心,积极参加每次抗震救灾捐赠活动,踊跃参加,义不容辞,积极捐款捐物。

  4.报告责任。(1)本中心承担着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定期检验任务,2014年完成政府下达任务情况如下:陕西省燃煤煤质专项监督检查93批,锅炉燃煤煤质专项检查47批次,西安市洁净蜂窝煤质量专项检查133批次。根据监督抽查情况,汇总检验数据,进行详细分析,形成多份书面的分析报告上报陕西省质监局,为质监局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制定相关政策等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从2012年开始,由于大气污染防治及治污降霾的因素影响,政府加大了治理力度,我单位积极参与制订起草《落实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5年行动计划(2013—2017)的燃煤质量监管检验实施方案》,完成“对《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汇总上报工作,同时加强了煤中有毒有害元素的检测力和力度,为企业组织了多次煤中有毒有害元素的检测的培训,加强了燃油涉排污物参数的检验检测,为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客户提供了检测服务保障。(3)由陕西省煤炭运销协会牵头,我中心负责实施,起草了《陕西省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上报至陕西省发改委,目前正在广泛征求修改意见中。此细则的出台将使我省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有据可依,为强化商品煤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终端用煤质量,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乃至全省经济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四)环保责任

  1. 举办低碳节能科普讲座。我中心的业务重心是煤炭产品的检测,因此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关于开展2014年科技周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于2014年5月17日-24日的科技活动周中,我中心举办了名为“节能低碳、绿色发展”的科普讲座,邀请我中心正高级工程师魏国庆为大家作报告。内容涉及煤炭产品检测数据在节能减排中的应用,节能减排与气候,生活中的节能等,倡导绿色生活,以点带面,在全单位掀起“低碳”之风,使节能理念深入人心;通过介绍太阳能路灯系统、节电插座和节能灯等节能减排产品,在一定范围内推动环保、节能单位的建设,探讨进一步加大低碳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让与会者切实与低碳生活零距离接触。

  2. 举办煤炭脱硫技术报告会。科技活动周时,安排我中心高级工程师、煤检中心主任魏宁作了有关煤炭脱硫技术的进展报告。报告内容涉及燃煤工业锅炉消烟除尘方面有效的工作,如改进燃烧技术及燃烧设备、安装除尘器以及电力行业的烟气固硫、脱硝等技术,并结合科研项目《燃煤钙基固硫添加剂固硫效果研究》讲解了复合固硫基及添加剂对固硫效果的促进作用研究成果,让参会者对煤中硫的危害以及脱硫技术的发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3. 培养职工节能减排意识。低碳节能,节约从你我做起。我中心通过建立用于规范办公用品、照明、空调、设备启闭等制度、加强高耗能检测设备的优化及更新等措施促进能耗降低。同时,加强检测废品管理,注重资源的可循环和再利用,此举不但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也为职工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我中心长期以来没有发生环保违规的行为。


  五、结语

  2015年,本中心将坚持稳中求进,不断在各方面更进一步:进一步加强职工学法守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本中心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对软硬件的不断完善,保证检测活动公正、科学、规范化,为被检产品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持;进一步规范职工工作行为,完善保密制度;进一步提高职工素质,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硬件改善,减少资源消耗;进一步提高员工福利,维护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扬奉献精神,参与公益事业。


  (联系人:赵 波,联系方式:1336399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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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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